興仁市檢察院集中對六起危險駕駛案公開宣布不起訴決定
2020-06-07 來源:本站
針對今年來醉酒駕駛案件的上升,本著打擊與防范并重,實現打擊少數,教育多數,減少醉酒駕駛案件的案發率,為貫徹《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 貴州省人民檢察院 貴州省公安廳關于辦理醉酒駕駛案件的會議紀要》,2020年5月22日下午,在值班律師和公安民警的見證下,興仁市檢察院對六起危險駕駛案集中公開宣布不起訴決定。
在承辦人分別對不起訴人宣讀不起訴決定書、闡明了作出不起訴決定的事實、證據和法律依據后,值班律師和公安民警對被不起訴人進行現場教育、訓誡,被不起訴人充分認識到了醉酒駕車的危害性后,紛紛表示,今后一定要做學法法守法的楷模,堅決做到“喝酒不開車,開車不喝酒”。
據悉,這是興仁市人民檢察院首次針對危險駕駛案集中宣布不起訴決定,在體現法律的嚴肅性、威懾力的同時,對于犯罪情節輕微、自愿認罪認罰,有悔罪表現的,依照刑法不需要判處刑罰或者免除刑罰的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訴,讓被不起訴人增強對危險駕駛罪的法律認知,認識到交通安全的重要性;這也是檢察機關轉變司法理念、打造檢察品牌、慎用刑事手段的具體行動,取得了政治效果、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機統一。(李潤)